放射科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:
一、设备管理:放射影像科大型设备均有严格的操作规程,建立档案和使用故障记录簿,供定期维修参考。一般3个月小检修,半年至一年大检修,除定期检修外,每日工作开始,技术人员应对每台运行的设备巡回检查,以了解可动部件的有无异常,对于设备的非正常耗损或破坏,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,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害应追究责任,视情节给予处理。
二、人员管理:技术人员和诊断人员均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值班制度,以保证使病人及时的得到检查和诊断。定期进行劳动纪律和服务态度以及医德医风检查。
三、会诊和评片:每日晨会在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下,对前日或当日的疑难病例、摄片进行分析讨论,提出诊断或处理意见。在主任技师或主管技师的主持下,分析讨论照片的质量和技术问题。同时进行差错、废片登记,为照片的诊断正确率、优质率等统计提供依据。
四、诊断报告和报告签发:一份X线诊断报告至少应有两名医师签字,以其正确的描述和结论签发给临床科室,疑难病例由主管医师以上职称签发。
五、资料保管和随访:放射影像学资料应有病案室或放射影像资料室统一保管,重要资料可以由课题负责人管,保管手续应与病案资料相同,便于查阅,严格借还手续。
六、放射防护及保健,应严格遵照国务院签发的有关文件执行。
七、工作质量考核:包括检查项目和件数,检查的阳性率,诊断正确率,优质照片率、随访率、漏诊率、设备投入和利用率等。诸项考核应在平时严格登记制度,累积资料的基础上,半年到一年考核评定一次。